时间:2020-05-2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关于开展2020年度铜陵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公需科目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培训时间、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培训对象:全市各类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自觉参加学习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 三、培训形式 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以远程培训(支持电脑、手机、Ipad观看)为主和集中培训为辅的培训方式。 四、培训内容、组织实施、报名 1、培训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2020年度全市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不忘初心 学国史 学党史》和《学习十九大精神构建国际人才比较优势》,两个专题任选其一。 2、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徽省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基地(铜陵市建设行业职业培训学校http://www.tljspx.com/)承办。 3、公需课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地址:铜陵市北京西路440号,联系电话: 2119863、2119844。 4、公需科目培训收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号文件,我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收费标准为60元/人。 五、学时登记 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后(公需科目学完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自行通过网络打印合格证书;记入个人继续教育学时30学时,具体登记和审核按《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铜陵市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实施意见》执行。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谋划,认真部署,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扩大宣传引导,形成工作合力。 2、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注册工作,并按照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在规定时间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参加学习培训。 3、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各单位在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同时,必须完成相应的专业课培训,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学员,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不予办理年度继续教育证书验证手续。 七、监督管理 1、市人社局专技科全程监督; 2、各行业主管部门全程监管。 202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