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关于做好济南市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南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南部山区组织人事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党群工作室、莱芜高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市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参加培训范围 1.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自取得职称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省属驻济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继续教育。 3.外地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自调入当年开始参加我市继续教育,调入前按调入地继续教育政策执行; 4.管理岗、工勤岗转专业技术岗人员从转岗当年参加学习。 (二)不参加培训范围 1.中小学教师系列按原渠道参加继续教育; 2.省属驻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隶属关系参加继续教育; 3.国家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在聘管理岗、工勤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继续教育; 4.拟通过“绿色通道”参加职称评审且参加评审前无职称人员不参加继续教育; 5.未确认职称的新入职毕业生不参加继续教育; 6.具有会计职称的在校生及不具有职称的其他会计从业人员不参加公需科目培训。 (三)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继续教育要求 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发明电[2020]10号、人社厅发〔2020〕23号、鲁办发电[2020]40号及我市《关于强化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服务保障措施的通知》等规定,2020年继续教育学时不作要求。 一线医务人员名单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有关单位确定,填写《济南市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2),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6月5日前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其他参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由派出部门、单位确定,填写《统计表》,6月5日前报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请于6月12日前将《统计表》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崔源,联系电话(传真):66605942,邮箱:jnrlzyshbzjzyjsryglc@jn.shandong.cn,通讯地址: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508。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并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 1.培训主题: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2.培训内容: 专题一:“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战略重点系列课程 专题二:“重点工作攻坚年”12项攻坚行动系列课程 专题三:山东济南继续教育基地联盟“智慧农业”金课大赛 3.培训方式:“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jxjy.jnhrss.jinan.gov.cn/)”及“泉城专技学堂”APP为我市官方学习管理平台。 4.培训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需要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2020年度卫生技术、基层卫生技术、中小学教师、会计、出版、交通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学习应不少于60学时,其他职称系列省、市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参加学习。 三、学时审核 (一)学时要求 1.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需提报近5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我市自2017年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参加2020年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前完成2017-2020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打印《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与职称评审材料一并提报审验。专业科目学时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二)学时审验 继续教育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负责对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初审,市、县区各系列申报单位及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对继续教育学时进行严格审验。 (三)补学 自2020年起开通继续教育补学通道,未完成往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年度完成情况”,点击“补学申请”进行补学。补学每年不少于40学时,课程由平台统一选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服务,为争创国家中心城市提供人才保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扩大宣传引导,做好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和监督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对高端人才、高端要素、高端产业、高端服务集聚力,提升大城市核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率先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造能力,推动城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提升创新能级和人口、经济密度。各级继续教育基地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需求,开展靶向培训,融通信息,提供咨询,促进横向联合,沟通国际交流。 (二)加强监管,确保公需科目培训任务完成。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本地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组织实施,依托“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的监管。要督促用人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保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系列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切实做好继续教育审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