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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通知

时间:2020-04-2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关于开展2019年度汶上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新旧功能转换、乡村人才振兴,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省人社厅相关规定,现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及农村乡土人才。

二、培训内容

2019年我县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主题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三、培训及考试方式

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采用电子讲义自学、在线考试答题的方式进行,培训应用程序为“汶上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培训及考试时间为8月10日至11月10日。免收培训费和考试费。

四、培训结果的使用

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者,视为完成了2019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并登记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30学时,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报名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8月2日。

各部门(单位)务于8月2日前将《2019年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报名表》纸质及EXCEL电子版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公需科目培训的意义。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方面,有利于专业技术人员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等综合素质。各部门(单位)积极谋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培训工作。

2、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工作,使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真正去学,并学以致用。

3、加强考核,切实提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质量。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的管理、服务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应达到30学时,考核合格后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4、要突出公需科目的公益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相关培训经费管理规定,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活动。企事业单位等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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