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1-0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乌兰察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继续教育内容规定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二、学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6年继续教育培训从2026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 三、结果使用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用人单位应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时间和相关保障。继续教育审验卡只用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不作他用。 1.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需完成近三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符合学时减免政策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初级职称评审,需完成当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2.申请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职称时,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四、学时计入及折合规定 1.继续教育基地及网络平台培训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以下网络培训平台参加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相应学时。 乌兰察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党校、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2.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岗前、在岗、转岗、专项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相应学时。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相应培训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开展。 3.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行业学会、行业协会组织的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进修的学时可计入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4.参加研讨交流进修等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高研班、论坛、学术交流、进修考察等培训学习,均可依据相关证书折合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5.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自治区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视同完成取得证书年度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6.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的学时可折合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7.中小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相关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相关能力提升培训的学时可计入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8.参加课题及项目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结题当年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9.参加学历教育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的,当年度通过一门学习课程或考核的,可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要求。 五、学时减免规定 1.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2.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和苏木乡镇等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在参加2026年度职称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限制性条件,相关学习经历作为评审参考因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经批准离岗创办企业的,离岗期间考核合格,继续教育学时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 3.出站博士后学时规定。在站期间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4.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符合疫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疫情防控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5.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应按转任实际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6.破格人员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