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单位:
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是经市委编办批准成立的专注于为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服务的机构,直属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级事业单位,是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现将我中心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重点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推进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文化强国、乡村振兴、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发展等相关内容的学习。
三、培训方式
重庆人社培训网作为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学习平台,已开通注册学习通道。专业技术人员登录重庆人社培训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注册登录按钮,进行注册、登录。在重庆人社培训网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要求选择课程修完30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修完固定学时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培训证书。
补学2011至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的学员,在“重庆人社培训网”平台完成注册,在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选择相应年度的课程内容,修完要求学时即可在线查看、下载和打印该年度培训证书。
已在其他网站缴费但未完成学习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2011-2024年公需科目缴费凭证表》或《缴费承诺书》,发送至cqgxkm@cqhrsp.com邮箱,由工作人员审核后免费进入重庆人社培训网进行补学。
六、培训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为33元/人(含培训、档案管理等服务),费用由学员单位按规定报销(在本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八、结果使用
(一)从2011年开始,凡参加职称评审的专技人员必须提供《公需科目》合格证,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依据。
(二)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是《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各类专技人员要树立终身学习和自觉学习的理念,珍惜机会,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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