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继教动态 > 文章

关于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07-0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位执(从)业药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北京金航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4月27日-12月20日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从业药师资格人员
二、培训要求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共计90学时,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10学分。
三、培训时间
2023年4月27日至12月20日(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20日)
四、注册及学习流程
登录北京(金航联)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平台,根据系统提示注册、选课、缴费后即可进行学习(同步支持手机微信学习)。学习完成并通过考试后,即可获得学分证书。
五、培训费用
1.专业科目学习费用260元。

2.公需科目培训免费。



上一篇:关于做好2023年安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贵州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

苏ICP备19043063号  |   QQ:539909475  |  地址:微信zhu7204  |  电话:在线客服  |  
在线客服
51LA统计
Copyright © 2024 天人文章管理系统 版权所有,授权ertong61.net使用 Powered by 55T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