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申报对象: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7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63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土地工程、测绘与地理信息、城乡规划、海洋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各专业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培训方式以及考试继续沿用2019年要求执行,各网络学习平台均已开始网上报名,请大家及时报名学习。
二、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温州继续教育院组织,登录温州继续教育网报名学习(www.wzjxjy.cn);
土地工程专业的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可登录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wzjx.ylxue.net)报名学习,或登陆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http://zjdlr.ebh.net/)报名学习;
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专业的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由温州建校组织,登录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wzjx.ylxue.net)报名学习;
海洋工程与技术、林业工程专业的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由温州市工科院组织,登录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继续教育网(http://www.wzgkyedu.com)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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