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息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8〕9号)、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信人社办[2018]49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和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县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中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由人社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配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具体实施。 1、学习内容与时间要求 (1)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1.十九大报告专题系列讲座(12学时);2.“一带一路”战略发展(12学时);3.大数据时代的机遇与挑战(12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完成2017年度以前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由各县区人社局、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每年度的通知要求抓紧组织补学,并及时进行学时申报。补学时间安排: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0日。今后将不再提供以往年度的补学,对申报的上年度学时不予审核。 2、培训方式。采取网络学习的方式进行,登录信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服务热线:4008370611),点击链接hnzj.ghlearning.com,在“公需课网络培训平台”,对照“培训流程和操作说明”学习,完成不少于24学时任务。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民营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的培训由其档案存放处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1、培训内容。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2、培训方式。可参加经省、市人社部门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面授培训班或网络培训等方式进行。 3、培训时间。从2018年起,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2学时。凡参加经人社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认可的继续教育学习、其它可计算为继续教育学时的学习、活动、论文、成果等,凭相关有效证明,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学时计算办法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标准确定。 三、证书审验和使用 (一)证书审验。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应对合格证的真实性进行先行审验。用人单位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申请表(附件1)、继续教育合格证明随同《证书》,加盖公章报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一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审验、备案。 (二)证书使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经人社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不能定位优秀等次。 四、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是《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赋予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完成好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二)各部门要大力推广“互联网+继续教育”服务方式,积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3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抓好落实。 (三)各单位要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事业、企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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