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0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各乡镇、芹阳办事处,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促进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5年第25号令)、省政府《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浙江省政府第157号令)、《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浙人教〔2004〕2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内生动力与职业水平》、《新时代工匠精神塑造》两门科目作为2018年培训考试内容。 三、培训方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今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实行网上报名。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可登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在线考试系统(http://kh.kccl.org.cn/)进行注册报名,正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上传证件照。 2、课程学习 积极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登录公需课在线考试系统(http://kh.kccl.org.cn/)下载教材以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培训学习。(该教材仅供公需课培训学习使用,禁止在其它地区或其他平台上出租或出售该图书的电子版或纸质版,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网上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 自2018年5月21日起至6月30日止可登陆公需课在线考试系统(网址:http://kh.kccl.org.cn/)进行在线考试。 4、学时登记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培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单位统一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领取考试合格证书。 5、费用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培训免收培训费。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把继续教育放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上,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沟通、强化管理。 2、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和执业、从业资格注册登记的必要依据,对不参加公需课培训,或参加了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定、转评、晋升。各用人单位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修业不合格者,可缓聘或解聘其专业技术职务。 3、专业技术人员各主管单位(部门)要切实做好培训考试的通知、组织的工作,在线考试系统将在2018年6月30日24点全部关闭,逾期未参加者不予办理补登手续。 4、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地址:开化县江滨南路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余晓牛、王月琪 电 话:6013079、6010918。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